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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装修做法

今天给大家分享消防水池改造规范,其中也会对消防水池装修做法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1、消防水池的设计应确保其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以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2)在室外给水管网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的情况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足够支持火灾延续期间内的室内消防用水需求。若室外给水管网无法保证足够的外部消防用水,消防水池的容量还应包括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的总和。

2、设置要求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消防水池装修做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4、消防水池设置要求包括: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当***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5、生活、生产用水的出水管设置在消防用水面之上。消防水池给消防水泵供水的管道设置哎消防水池的底部,给水水泵出水管道设置在消防水池的有效水位以上,或者是吸水管上返到消防水位以上。在消防水位置设置报警系统。消防水池的注意事项:以上几种水作为消防水源在技术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防护问题。

 消防水池装修做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消防水池规范要求多少立方米

立方米。这个根据规范GB50***4-2014的6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 500m3 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 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消防水池并不局限于地下室!根据消防和消火栓的规范,并没有明确指出消防水池必须位于特定位置。然而,无论其位置如何,消防水池都应通过连通管与取水口或取水井相连,确保管径能够满足消防流量要求,同时取水井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分钟的出水量。

不好干。正常的消防水池一般是100立方米,就是10米*10米,有1米深。所以相对来说七米深的消防水池是不好做的。

这个规范6条要求的是消防水池蓄水量超过500立方的时候就需要分开设置两个独立的。

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根据面积确定的体积是超过50000立方米,按照规范要求的是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需要648立方,喷淋用水量需要144立方,所以总的消防用水量为792立方,如果有自动水炮等还需要加上水炮的水量 ,基本上也就是消防水池体积900立方的能满足要求的有效蓄水量。

消防水池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消防管道标识的定义 消防管道标识是指对于建筑物内消防管道、阀门、泵房、水池等设施的标识和标注,并且根据这些设施的特定属性,标注其属性、功能、位置、直径和流向等信息。消防管道标识分为管道标识、消火栓标识、喷淋器标识、干粉灭火系统标识等。

高层建筑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4 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建筑消防水池有什么规定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消防水池设置要求包括: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当***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水池容量需要根据建筑规模和临时设施的大小来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的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池的设计应考虑到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以保证消防车辆能够有效取水。 对于设有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取水口或取水井。 取水口或取水井应与被保护建筑物(除水泵房)的外墙保持不小于15米的距离,以确保消防作业的安全进行。

水池补水量需经过计算,补水管设计流速不宜超过5m/s,并且补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96小时。大型消防水池需分设两部分独立使用,以备不时之需。消防车取水设施需考虑取水口或井的位置,与建筑物和易燃储罐保持一定距离。

关于消防水池改造规范,以及消防水池装修做法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