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衢州工矿企业消防检测规范,以及工矿企业消防安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36立方米。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容积不应小于50立方米;若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则不应小于100立方米。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18立方米。
2、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6m,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2m,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36m。
3、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其具体设置要求如下: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4、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T,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T,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5、仍可***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用18m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0m3。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油区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以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油区是石油运输的枢纽,属于国家重点保卫单位。
2、为了确保港口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安全生产,一项至关重要的港口集装箱码头安全管理暂行规则被确立。其中,第十九条强调了强制性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如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安全行驶路径,以及行人安全通行的路线。
3、第一条 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第三条 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T。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T,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T。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T,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的商店,不应小于50T,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较大值。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36立方米。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容积不应小于50立方米;若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则不应小于100立方米。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的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应小于18立方米。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00m3。
聚焦重点: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容忽视 消防给水系统的每个细节都关乎生命安全,高位消防水箱容积的准确把握尤其关键。首先,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要求是确保紧急情况下水源的畅通,它们应安置在室外,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应在15至40米范围内,且需避开易损区域。
消防水箱设置位置及高度 消防设计规范对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和高度有明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条,应在建筑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条,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5倍~5倍。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
高层民用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需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若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应安装增压设施。
公斤以上(不小于0.10MPa)。同建筑类型消防水压标准也不同,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于1公斤(0.10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5公斤(0.15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0.7公斤(0.07MP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正常,并在火灾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和值班人员能够迅速有效的作出反应,达到早报警、早疏散和早灭火的目的,结合宁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协同生产*** ,签订xxxx年公司与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书,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利用生产的空隙时间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场馆经营单位必须在场馆醒目处张贴《展览会参展须知》、《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展会活动操作手册》等有关法规、规定。场馆必须重视展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应完善内部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安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并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火栓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答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及具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注册企业等。
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围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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